第二临床医学院2019年6月批次学位论文盲审处理意见及答辩申请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3浏览次数:1367

各学科,各研究生班级

20196月批次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已经反馈,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现将我院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及答辩申请相关事宜公布于下,请各位研究生参照执行

 

一、盲审处理办法

1.本次盲审,硕士研究生由两位专家进行盲审,博士研究生由三位专家进行盲审。盲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直接答辩”和“不同意答辩”三种。对于“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答辩”两种评审结论,论文作者应对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逐条进行修改或加以说明,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提交《第二临床医学院学位论文修改过程记录表》并经导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后视为“合格”论文,可直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评审结论有一个以上“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即定为“不合格”,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需重新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新参加盲审,原则上不可参加本次答辩。

3.针对本办法第2条,如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可由学生申请,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后,经导师审阅,如导师认为达到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申诉论文需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一式两份,经导师审核签字,以及隐名纸质版论文两份,515日之前交至丰盛楼613,同时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研究生系统中导出的不同意答辩的盲审意见书电子版统一发送至elyjs2014@163.com复议产生的邮寄费,评审费由研究生及导师负责。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复议,不得参与本次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后期处理同不合格论文处理方式。

4.盲审意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家均为不同意答辩者,不可申诉,不得参加本次学位答辩申请。需在导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后,重新提交论文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后,再次盲审。

5.对于提交申诉的学位论文,学院将召开学位委员会,审议盲审专家评审意见、申诉理由以及论文质量等,对申诉论文是否合格给出评定结论。若院学位委员会的结论均为“同意申诉”,则学院将重新组织校外两名专家对该论文重新评审。如两位专家结论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直接答辩”则视为盲审通过;若有一位专家的结论为“不同意该生答辩”,则视同本次盲审未通过,需在导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后,重新提交论文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后,再次盲审,不得参加本次答辩。并请等待复审结果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二、 答辩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个人信息完善

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系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栏目下完善个人信息。相关个人信息将会和教育部研究生学籍联网,学生毕业后相关信息不得修改,因此请每位研究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二)网上申请

全体申请预答辩、答辩者需在研究生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栏目下进行网上答辩申请。未进行网上申请者,不得参加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包将在本周公布,请大自行下载,请勿用以往各版本材料包。

现场审核时间:

515-169:30-12:0014:30-17:00  

境内三年制硕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及七年制(5+2)培养模式研究生

5179:30-12:0014:30-17:00

境外硕博士研究生

5219:30-12:0014:30-17:00

申诉后盲审通过的研究生

所有博士研究生必须于预答辩完成并通过之后方可进行答辩申请。

请各位同学按照指定时间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通过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的研究生方可进行答辩。

2.申请地点:

丰盛楼613

 

三、答辩相关要求:

(一)答辩专家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正高职称专家组成,且博导不少于三名。专家中至少包括两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导资格的专家担任,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答辩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正高职称专家、一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秘书一名。答辩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

3.外单位专家指未在我校担任导师资格的非直属附属医院的专家。

4.所有同学须在61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四、答辩时间安排

514-15日,盲审反馈意见处理

520     申请申诉的盲审意见公布

515-17日,网上提交答辩申请,现场审核

517-63日,学生答辩

63-610日,学生申请学位(暂定)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务必严格掌握时间节点,按时间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完成相关工作。逾期者,视为放弃处理,相关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2、答辩期间,请各位研究生及时浏览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及相关微信群,相关信息以网站公布为准,因未能及时浏览网站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3、工作联系电话:85811657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9513

盲审异议处理表.doc第二临床医学院学位论文修改过程记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