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临床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发布时间:2017-11-29浏览次数:692

 

学院党委书记:

责任范围: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党支部、工会、关工委、纪检等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负责部署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学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对违纪问题向校党委、纪检委报告,并配合纪检部门初核;负责对学院反腐败工作中重大案件查处的领导和协调;

3.负责学院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建立完善民族决策、民族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制度;

4.抓好党员及领导班子的党性党风教育和党章、准则、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学习;

5.加强对学院领导班子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尤其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中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6.监督并参与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学院院长:

责任范围:对全院安全、行政、财务、人事、档案等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负责部属、检查学院的全盘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

2. 负责学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尤其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中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3.加强学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财务审核制度;

4.督促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5.进一步推行院务公开制度。

 

学院副院长:

责任范围:全院的教学工作、教研活动、教师的德育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监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有重点地参加责任范围内各教研室、实验室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制度;

     3.加强对新进教师的规范化教学培训,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教学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学院副院长:

责任范围:全院的科研工作、科研项目申报、实验室管理、后勤和资产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监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有重点地参加责任范围内各实验室、研究室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制度;

     3.加强对新进科研人员的规范化教学培训,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教学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