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风险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1浏览次数:798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校科技成果的形成和转化,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风险基金(以下简称“校风险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研发能力。

二、申报条件

本年度校风险基金重点资助项目创新性强并已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好应用前景的创新药物、民间验方与秘方筛选、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开发研究:

1、创新药物研发项目

该类项目应具有显著创新性及明确的市场需求,预期在产业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优先支持已基本完成临床前主要研究工作且临床疗效确切的新药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能够完成新药临床研究注册申请并获得注册受理通知。

2、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研发项目

项目应具有可预见的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项目实施期间能够完成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工作并获得注册受理通知。

3、民间验方、秘方资源挖掘与评价项目

开展以民间医药传承为主的方药研究,以文献调研、实地考察、民间医药资源普查或药效评价等方式,挖掘在实际使用中确有疗效、具有一定开发前景的验方、秘方。在项目实施期间能够完成确有疗效民间验方(秘方)新药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申报程序

请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风险基金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一式三份),由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汇总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zhb@njucm.edu.cn

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9月14日,逾期恕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项目资助额度:创新药物研发类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其他项目每项不超过10万元。

2、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校风险基金项目未结项者和已列入各类科技计划并得到各级政府科技经费支持的在研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联 系 人: 孙熠、杨军

联系电话: 85811072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风险基金申请书.doc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