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进一步规范科研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535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我院科研管理制度,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风不端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术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的相关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加强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从科研项目的申报、开题认证、实施和检查、结题和归档等环节纳入科研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研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签署《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诚信承诺书》、申报材料及清单交院办。

二、开题论证

立项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开题报告,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有计划的开展研究,项目负责人领取《实验记录本》。

三、项目实施和检查

项目研究进展过程中,学院学术委员会在每年的年末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科研项目负责人提交进展报告。科研项目的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项目负责人研究过程中的实验数据有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名称、方案、人员、时间、材料、环境、方法、具体的实验步骤、过程、结果等,每项实验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文字小结。

四、科研项目结题

项目研究过程全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整理原始数据和资料,填写结题报告,并签署《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诚信承诺书》,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报学校科技处审核。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申请表,报学校科技处审批。

五、科研项目归案

项目负责人整理完整的纸质科研档案资料,并将档案电子版刻入光盘,在光盘背面亲笔签字交院办汇总后交学校科技处。《实验记录本》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实验室或教研室妥善保管,学院学术委员会将对实验室及教研室开展定期抽查,监督实验室及教研室的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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