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9浏览次数:487

各学科,各研究生导师

根据校研究生院的统一要求,现启动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工作,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

1、各位在岗导师,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见附件1),710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202.195.210.88/gmis/login.htm)完善更新导师基本信息及在研项目(已结题的请注明)、发表文章等科研成果,20171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中文的须见刊,英文的需在pubmed检索到并注明是否SCI收录及发表当年的影响因子),同时填写《2021年申请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2021年申请招收在职攻读中医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2021年申请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见附件234),进行硕士/博士招生资格申请,并请注明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可参考附件5 2021年招生专业修订版中的招生专业和方向。)

2、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请各位导师71417:00前,请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邮箱:123017994@qq.com。将导师招生资格申请的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613,纸质支撑材料含:

1)最高影响因子的SCI文章原文及当年影响因子检索截屏(三篇以内)。

2)符合审核条件的在研课题项目书(即在研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及到账经费证明,如财务系统中经费截图)。所有纸质材料须在首页亲笔签名。

3、学院初审符合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经研究生院复审通过后予以公示。

二、相关说明

1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申请招收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生的导师须为我校聘任的学术型博士生导师或专业型博士生导师,须长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在本专业领域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申请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的导师须为我校聘任的学术型博士生导师,须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方向明确、稳定。

申请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年龄为195971日及以后,申请招生的硕士生导师年龄为196471日及以后。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须是截至202191日仍在研的科研项目,且是项目第一负责人。延期课题不能记为在研课题。

2、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南中医大研字(201822号)要求,研究生导师须给予在读研究生发放研究生助研津贴。学院将结合导师以往发放津贴的情况,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3、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85811657

 

 

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

202079

 

 

附件1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docx

附件2: 附件2 2021年申请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xlsx

附件3附件3 2021年申请招收在职攻读中医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xlsx

附件4附件4 2021年申请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xlsx

附件5附件5 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修订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