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及学位授予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6浏览次数:459

为做好我院201812月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盲审结果的认定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对研究生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做以下补充:

(1)    所有评审意见均为“同意答辩”,则可以直接提交答辩申请。

(2)    有一份及以上评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需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逐项进行修改,并将修改过程及结果以文字形式提交导师审核,凭导师在系统下载的盲审意见书首页审核签字后,方可以申请答辩。

(3)    盲审意见有一份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充分修改后重新提交论文查重及盲审方可申请答辩。如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可由学生提请申诉,具体流程参见下文。

(4)    有两份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不得参加本次答辩申请和申诉,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充分修改后重新提交论文查重及盲审提交下一轮答辩。

 

二、关于对盲审结果异议的申诉

如研究生对盲审结果有异议,经导师审阅,如导师认为达到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研院网站自行下载),以及隐名纸质版论文两份,在1129日下午下班之前提交至仙林校区丰盛楼613室(如29日盲审结果尚未返回者则在盲审结果返回当日交至613)。学院将统一组织两名专家对论文是否合格给出评定结论。若专家组的结论均为“同意该生答辩”,则视为盲审通过;若专家组有一位专家的结论为“不同意该生答辩”,则研究生必须对学位论文进行再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需重新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新参加盲审,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三、答辩申请及审核时间

所有通过盲审的研究生均需先行申请答辩,经学院审核后方可正式答辩。境内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在正式答辩前申请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申请正式答辩。硕士研究生,境外博士研究生预答辩不做要求。

1)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间及地点:

20181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丰盛楼613

2)境内博士生预答辩申请时间及地点

201811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丰盛楼613

3)境内博士生正式答辩辩申请时间及地点

20181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丰盛楼613

通过答辩审核的研究生即可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所有研究生需要在20181214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四、学位申请及审核时间

201812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丰盛楼613

所有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前来申请学位。学院拟定于1219日左右召开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12月研究生学位工作相关事宜。

 

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属第二临床医学院,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第二临床医学院陈老师:02585811657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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