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4浏览次数:655

各学位点,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校研究生院统一部署,2017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http://gra.njutcm.edu.cn/s/124/t/263/d9/e5/info55781.htm)。现将我院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1.2017级新生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院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评定,无需个人申报;

    2.2015、2016级硕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已经由研究生院统一分配至各年级,请严格按照名额分布进行评审(具体名额参见学校研究生院通知);

    3.评审流程

   (1)学院严格《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补充规定》文件规定开展评审。

   (2)各年级负责人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补充规定》文件下发每位研究生,在充分了解评选细则的基础上,由个人根据自身学习、科研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需包含个人基本情况、申请奖学金等级、申请理由及科研情况简述等方面。申请书经导师签字后交至各年级负责人统一汇总。

   (3)各年级负责人根据个人申请书,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科研成果为重点,兼顾学生班级服务及社会工作能力,组织公开的评选。评选形成奖学金的初步推荐人选,并由每位研究生签字确认后进行班级内部公示(不少于1天)。

   (4)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由年级负责人将评选结果提交学院。

    (5) 2015、2016级博士研究生的奖学金评定由个人提交申请至学院,由学院组织评定。

   (6)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复评,复评完成后在学院内部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4.关于名额和发放标准请参见研究生院评审通知。

   5.评选过程中,研究生填报信息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况给与纪律处分;

    三、名额分配

    2015、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附件3包括2015级和2016级两个分表)。

    四、材料报送

    各年级需于2017年12月19日前将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电子版及纸质版送交学院教学科研办。联系人:陈昊;联系电话:025-85811657;邮箱:haotcsgc@163.com

    五、纪律监督

    本次奖学金评选过程接收学院党委监督,监督电话:025-85811180。

    六、年级负责人

    2015级年级负责人:2015级硕士 毛立伟 

    2016级年级负责人:2016级硕士 金传阳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