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30浏览次数:1784

 

各有关单位,各附属医院: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加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数量并提升项目立项率,我处决定即日起开展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现将该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要求

2018年度申报工作继续实行校、院、学科三级管理机制。我处作为职能部门发挥统筹组织和服务协调作用;学院作为基层单位和组织管理主体,承担项目申报的具体组织工作;学科、研究室(中心)、教研室、临床科室是申报组织的直接落实单位。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领导、学术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工作指导组,负责本单位国家基金申报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并进行专题研究,做到严格把握工作节奏,认真落实申报任务,努力提升申报质量。

各学科、研究室(中心)、教研室、临床科室要根据自身优势,结合学科和实验室建设、团队建设等工作,对本单位获批项目进行梳理,在现有研究基础上进行再论证和再设计,有较好研究基础的要集中优势力量申报重大、重点项目,做到尽早筹划、提前准备、充分论证。

二、具体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7年12月01日~12月31日)初稿撰写

(一)各相关单位及附属医院应及时成立国家基金工作指导组并于12月10日前将指导组成员名单报送至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同时,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201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

凡具有申报资格,符合基金申报条件和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必须申报国家基金面上项目;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教师、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教师、新进青年教师、新进站博士后,必须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项目申报者参照《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收集资料,构思选题。确定选题时,申请者可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询近5年国家自然基金资助项目,避免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与以往立项项目雷同。确定项目组成员名单时,须注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关于限项申请的规定,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非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为1项目。项目申报人应于12月31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书初稿。

第二阶段(2018年1月1日~1月15日):学科凝练与学院打磨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地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1月15日前,按学科组织本学科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同行评议,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申报者根据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及时修改,完善申请书内容。修改时尽量避免错别字,语法错误,专有名词错误,英文单词错误等。建议实行“一帮一”辅导机制,以期提高教师申报书质量。

第三阶段:(2018年1月15日~2月28日)填写电子版申请书

(一)2018年1月上旬,项目申报者依照2018年度项目指南,下载填写2018版申请书并报送至所在单位。

(二)项目申请人利用假期联系同行专家进行交流指导,补充完善国家基金申报书。

第四阶段(2018年3月1日~3月15日):学校审核,报送纸质版

3月1日网上提交截止,3月6日前申报人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需申请人与项目组成员签字)交给各学院科研秘书/各附院科教科,3月7日-3月8日各学院科研秘书/各附院科教科同志统一将纸质版报送科技处(行政楼504项目办),不合格的退回修改重新提交,3月16日科技处将纸质版报送基金委。

三、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将在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公布后另行通知。

(二)科学技术与产业处负责就整个国家基金申报过程中出现问题进行答疑。联系人:陈英杰、张盈;联系电话:85811065;联系邮箱:kjcxmb@163.com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