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转帖]关于开展2016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5浏览次数:1110

各学院:

为调动新进青年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培养新进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能力,学校设立“南京中医药大学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并于2016年起实施。现将申报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新进青年教师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应具有博士学历,新进校工作三年内(2013年1月1日后进校),目前尚未独立承担部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教学、科研一线人员;少数非主干学科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三)申请项目的选题,应与所在学科方向一致,须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自由探索类的选题必须是多学科交叉填补本学科空白,反映本学科最前沿的新思想、新技术和新方法,代表学科未来发展方向。

(四)申请者须选定一名本学科正高职称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个别学科可放宽至副高职称;自由探索类项目应有两名指导教师,其中一名须是本校其他学科或其他高校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

(五)已经主持过校青年自然科学基金、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校国家基金预研基金者,不再给予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资助,但可作为该单位申报基数。

二、申报工作流程

(一)各学院依据上述申报条件,确定本学院符合申报条件人数,并于12月18日前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申报情况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科技处项目办。

(二)12月22日前,科技处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申报情况表》,向各学院下达2016年度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申报名额。

(三)12月30日前,各学院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确定本学院资助名单,并将已经学科讨论、本人修改完善、学术带头人签署意见、学院盖章确认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正反打印,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处项目办。

(四)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kjcxmb@163.com。

联系人:陈海丽、张盈;联系电话:85811065。

                                科学技术处

                           20151214

学校新进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申报情况表.xls
南京中医药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