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关于统筹开展校庆六十周年系列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6浏览次数:224

各部门、各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六十周年校庆即将于今年十月举行,为充分体现“传承、责任和共享”的校庆工作理念,将本届校庆举办成喜庆的节日、学术的盛会,以学术迎校庆,以校庆进一步带动学校科技发展,学校拟在校庆前后统筹安排各级、各类、各层次学术交流活动,力争通过各类学术活动的开展实现榜样引领、大师熏陶,在校园内展现和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为学校创造加强人才培养,加深学科建设、展现科研实力、拓展内外合作的机遇。为此,特将校庆六十周年系列学术交流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校庆六十周年系列学术交流活动将按照学科专业领域由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举办,各单位要创新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法,采用院士讲堂、国内外专家学术报告、校内专家讲座及博士论坛(沙龙)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学校将对大型学术活动进行协调和支持。

二、活动要求

1. 强化活动预报工作:所有承办校庆六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提供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六十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活动项目任务书》模板填写项目任务书,并上报至学校,由校庆学术交流组负责协调全校各级各层面的学术交流活动。

2. 严格遵守活动时间:为规范管理,增加受益面,减少活动的随意性,各学术活动承办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上报时间认真组织,确保每场活动按时、高质完成。如确需更改活动时间及地点,请承办部门在原活动举办时间前至少一周将更改内容书面通知科技处,以便科技处及时修改和发布信息。

3. 统一宣传标识:各承办单位在每一份学术交流活动的宣传媒介(包括横幅、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网站、视频资料等)上均需加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六十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活动”字样,并配以校庆标识。

4. 注重宣传报道:活动各承办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每场学术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并通过多种途径对外宣传,扩大影响,增强活动举办的社会效益。所有宣传报道应在活动结束后2天内以图文或视频的形式上传至各宣传媒体,并尽可能向校外扩散,具体报道形式及范围由主(承)办单位自行决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本年度未完成的学术交流活动均需填写《校庆六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项目任务书》,《任务书》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kjcyx_nzy@163.com,纸质版用A4纸打印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仙林校区行政楼504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在613前上报。

2. 本年度已经完成的学术交流活动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已完成学术交流活动统计表》,报送要求同上。

四、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联络人:邵洁雯

联系方式:025-85811067

附件:

1. 《校庆六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项目任务书》模板

2.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4年已完成学术交流活动统计表》模板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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