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5年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答辩申请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2浏览次数:209

各班级: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今年硕士答辩申请的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审核,现将我院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时间安排:

515-17日境外硕士

518-21日境内硕士

以上时间均不含周六周日,请各位同学按照指定时间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答辩申请地点:

仙林校区丰盛楼610会议室

三、申请答辩所需提交材料

1、全体申请答辩者需完善系统中各项信息,并自行进行网上答辩申请。具体流程请见研究生院通知,如不能完整填写相关信息者及网上申请者,不能进行纸质材料审核。

2、申请答辩前需打印一份审核材料目录表(请见下页附件表格)根据表格中的各项内容自查申请答辩材料,有特殊情况的请如实填写,审核现场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备审核。

四、硕士盲审意见处理办法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和规定,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盲审意见处理办法做以下补充:

1、评审意见必须至少有一份为同意且另外一份为非不同意者(两个同意;一个同意另一个为修改后可申请答辩;一个同意另一个为修改一个月以上可申请答辩)可按期申请答辩。

2、两个专家均为不同意答辩,不可以申请答辩。

3、盲审意见中除两份意见均为“同意答辩”意见者,其余均需填写《第二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盲审意见处理表》,并在现场审核时带至现场,可先行申请答辩,待答辩现场,由答辩专家委员会给予最终评审。

4、如学生和导师认为该论文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按照表格要求签字后,可按期提交答辩申请。

五、答辩工作

答辩的具体事宜按照研究生院统一规定执行,我院研究生答辩时间为516-68日。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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