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院2016年各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遵照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特制订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工作安排
1.我院各专业各项复试工作均在仙林校区进行。
2.复试报到时间:3月27日9:30-14:00
复试报到地点: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3.复试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和个人简介(专业面试时需提供给专家组);
(3)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特别提示:部分考生因报考执业医师,本科毕业证书被卫生部门扣留审核,无法提供原件,须携带相关学历认证材料原件:
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认证不成功者,则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凡2016年8月30日前不能达到医学本科全日制教育(五年制)的在校本科生,不给予参加复试资格。
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时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6)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如已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则不再享受),其加分政策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报到时携带相关证明以备查。
4.复试的时间和内容
复试采取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临床技能考核、专业面试等形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到时的复试安排表。
(1)3月27日 笔试(含英文文献翻译)
时间 | 内容 | 分值 |
17:30—17:50 | 英语听力测试(笔试) | 50 |
17:50—20:30 | 针灸学综合,中医养生学综合,康复学综合,营养学综合 | 200 |
注:笔试请携带2B铅笔及橡皮
(2)临床技能操作(含报考我校各附属医院的针灸推拿学的专业型考生)
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为专家组3名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满分100分。
临床技能考核时间:3月28日下午2:00
地点:仙林校区丰盛楼1楼模拟医院
考试须知:所有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及工作服下午13:50在模拟医院护士站签到候考。
(3)专业面试
面试成绩为专家组5位专家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满分为150分。为保证打分的一致性,报考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考生在同一个面试专家组参加面试。
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思维能力等。
面试时间:3月30日下午2:00
地点:仙林校区丰盛楼1楼会议室
考试须知:所有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下午13:50在丰盛楼一楼会议室签到候考。
5.体检
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要求执行。
二、 调剂和破格
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要求执行。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切实解决招生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2.学院成立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4.校纪委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各环节,以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
1.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的录取总要求
2.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同一专业内有不同复试科目的,以复试科目为单位分别进行排名。各面试专家组在面试结束后由组长当场宣布拟录取结果并提醒未录取考生尽快上网调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录取工作。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定向考生及参加我校暑期学校的优秀学员。
五、导师双选工作的总体要求
3月30日下午4:30分,我院在复试结束后立即组织导师和拟录取考生进行双选工作,由导师介绍其研究方向与课题,拟录取考生提交个人简介并填报志愿表,双向选择后确定指导教师并公布结果。
六、工作监督
1.我院将按照相关要求,实施信息网上公布。学院网站:http://el.njucm.edu.cn/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为025-85811026;电子邮箱为jiwei@njutcm.edu.cn。
七、补充说明
1.所有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及我院主页发布的动态信息,在此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提供联系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体格检查费用20元,合计100元整。考生复试期间所有食宿费用自理。
3. 本方案解释权属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