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2浏览次数:1743

各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6]89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注意事项

1. 2017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者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www.nsfc.gov.cn),或至各学院、附院科研管理部门查阅《项目指南》。今年所有项目全部在线填写,请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首次申请者请向各学院、附院科研管理部门或校科技处申请开户)

3. 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关于申请人的身份、年龄等要求参见各项目类别《形式审查表》。

4.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2017年12月结题的项目)可以直接申请面上项目,无须同行专家推荐。

5. 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医学部规定上一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资助,今年申报面上项目原则上不支持。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以及资助期超过一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

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项目数限为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2015和2016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7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6.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

7.在站博士后依托我校申请项目,需要学校提供承诺函。

8.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金额,申请人项目预算也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

9. 请各有关学院、附院按要求严格遴选、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面上/青年项目要求3月6日前在线提交,重点/优青/杰青项目要求3月10日前在线提交,待学校审核通过后,于3月13日前将经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纸质申请书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请。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