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第二十次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学校党的建设。根据学校2012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计划,我校将通过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立项、经费支持、成果验收等程序,继续积极推进并完善“最佳党日活动”、“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化管理制度,进一步鼓励全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切实提高党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努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现将组织申报2012年度“最佳党日活动”方案、“党建工作创新”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最佳党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党日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以举办党日活动为载体,努力提高党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涌现出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参与面广、富有成效的党日活动。
(二)活动内容
以基层党支部或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弘扬三创三先,争当校园先锋”等主题,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实践活动。
(三)活动要求
党日活动要力求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成效明显。活动应于11月30日前实施完成,党员参与率必须达到90%以上。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精心组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自主开展活动的能力以及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四)管理办法
1、自愿申报。申报党组织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最佳党日活动”方案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5月1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打印稿及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申报不限名额,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2、专家评审立项。学校党委组织部将组织省内高校党建工作专家进行方案评审,全校共评选公布重点活动方案2项、优秀活动方案10项。
3、经费支持。重点活动方案给予实施经费5000元,优秀活动方案给予实施经费1000元。
4、成果验收。获得立项支持的活动方案,实施完成后,由所属党组织撰写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最佳党日活动”情况报告》。党委组织部将视活动开展情况,给予校内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省委教育工委高校“最佳党日活动”评选。
二、申报“党建工作创新”项目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动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制度建设和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探索和创新,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二)项目内容
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进行的理论、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的探索和创新,可以是学校党委在全校推行的创新工作,也可以是基层党组织在院(系)、部门、单位进行的特色(或试点)创新工作。
(三)项目要求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有较好的创造性和先进性;有较强的实践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推广性。
(四)管理办法
1、自愿申报。申报党组织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并于5月1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打印稿及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申报不限名额,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2、专家评审立项。学校党委组织部将组织省内高校党建工作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全校共评选公布重点创新项目2项、优秀创新项目10项。
3、经费支持。重点创新项目给予实施经费5000元,优秀创新项目给予实施经费1000元。
4、成果验收。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应于11月30日前组织实施,并由所属党组织撰写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建工作创新”项目情况报告》。党委组织部将视项目实施情况,给予校内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省委教育工委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最佳党日活动”方案申报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表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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