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科、各依托单位:
为推动中医药学术进步,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局分别组织实施了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为掌握各学科建设的进展情况,请各学科及依托单位进行阶段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江苏省“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含培育单位)。
二、总结内容
各学科要对自批复以来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我评估,并形成阶段总结材料,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学科建设规划书所设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学科建设以来取得的工作实绩;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目前在全国的地位,江苏省中医药重点学科目前在全省的地位,学科建设的成效分析;
(三)专项经费、配套经费使用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其他事项
(一)各依托单位与学科做好阶段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汇总后,于2014年9月11日前将3份纸质版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kb7066@126.com,文件名:南中医+级别+“十一五”/“十二五”+学科名。(纸质格式参见附件)
(二)江苏省中药局将根据各单位的阶段总结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学科进行实地评估。
(三)阶段总结和实地评估情况将作为江苏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拨付的依据。
四、联系方式
联系 人:洪骏
联系电话:025-85811066
附件:总结材料格式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
附件下载:/accessory/2014_9/201491095447111.doc